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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一次有公众人物嫖娼的新闻传出后,都一定会有一种说法——为什么连xx都需要嫖娼?
上一次的李云迪是,这一次的李易峰也不例外。
其实在上一次的李云迪事件发生之后,我就写过一篇关于「为什么隔三差五就会有一个公众人物即使知道嫖娼要拘留蹲号子,断送余生的大好前程,都依旧要嫖。」的稿子。
那么,嫖娼的魅力到底在哪儿?
潘绥铭老师在《生存与体验》中曾经说过:嫖娼的动机,有时在“性”外。虽然大部分男性在嫖娼的源头上,都是“为性而性”,但我们不可否认的,是嫖娼这种金钱交易之中的绝对权力臣服,一定是极具诱惑性的原因之一。
这也是为什么,我们时常会在出现嫖娼新闻的时候发出这样的疑惑,即:“他的伴侣这么漂亮,他为什么还要去嫖娼?”
因为伴侣是伴侣,但提供性服务的妓女,是可以给予绝对服从的商品。
我付钱,你提供短时间内的服务,这种简单、绝对的金钱交易,能让大部分嫖娼的人在短时间内短暂地控制一切,例说对眼前这具身体的绝对控制权。
这是在伴侣身上绝不可能得到的,因为在亲密关系里,我们总在强调的,是彼此尊重,是有情感基础的水乳交融。简单来说,嫖娼能让人获取一种名为“绝对控制权”的快感,这是除了娼妓以外的任何伴侣,都无法提供的。
古往今来,妓女本身,就是一种对男性的绝对诱惑。因为在绝对的控制权之外,他们还能得到最大限度的“性满足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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